「花了六年的時間,這女孩終於願意成為我的新娘,
花了六個月的時間,決定了禮服、日子,
花了六分鐘,她就決定了禮餅是白木屋,
理由是:她們的蛋糕很好吃、、、、」

最近這個廣告進入強打的階段,
水晶也發現在9月、10月、11月要結婚的人還真的不少ㄟ。
這個廣告大概只會打動水晶爺爺吧!!

某一天,這個白木屋的廣告又在播出中、、、
那個還是在打電動、而且永遠幾乎都是玩棒球遊戲的男人,
終於發現他自己是個活生生、活跳跳的人,是會開口說話的,
他說:
「花了六年的時間,這女孩終於願意當我的新娘,
花了六分鐘,我們就餵了要不要拍婚紗照而吵架,決定不結婚了。」
是滴,我們倆如果要結婚,目前來看這個一定會是最佳寫照。

但是、、、、
水晶常常沒什麼在用的腦袋想了想,
這個並不是我們還不結婚的主要理由吧!!

ㄚ,小夢夢,你問:「什麼才是主要理由喔?」

偏著頭、眼珠轉了轉,
一聳肩、雙手一攤、、、、
「ㄚ哉?」
找不到理由,
才是我們無從檢討起為什麼不結婚的主因,從而沒辦法解決它!!
但是這不是這一篇日記的重點,
這一篇的重點是:沒有重點。
只是男人願意說話了,水晶只能說這一個廣告真是猛。
給你一個大拇指。

閒聊:

水晶最近買了一件牛仔外套,
是在朋友的網拍裡買的,
但水晶的特權就是:
我可以試穿、以及現場付款交貨。
誰叫他是水晶的朋友,對吧?
大家有空參考一下喔!

朋友璐西的網拍地址在:

http://tw.bid.yahoo.com/booth/jessy-0327

在水晶的連結裡也找的到喔!

他叫做:璐西衣勢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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