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來,
我總認為,
自己沒有任何權利要求你為我作任何事情,
若是有,
那麼這權利的來源和依據,
是憑藉很抽象的、
隨時可能消失的你對我的一點點好感。
愛情是兩個人的事,
愛情的基礎好薄弱,
它是一種虛無飄渺卻又真實存在你我之間的感覺,
言語無法形容、鏡頭無法捕捉、紙筆無法確切描繪。
這樣的感覺,
剛出現時,
明顯地寫在我倆動不動靦腆的臉龐、
不甚自然的肢體語言上,
隨著時間的推進,
卻內化到了我倆的日常生活、互動模式、
與不自覺的習慣中去,
僅殘存些許,甚至淡到我倆都無所覺。
卻,
在短暫的分離、夜闌人靜時,
在情人節裡,形單影隻的我遊蕩街上時,
驀地湧上心頭。
愛情的基礎建構在沒有實體的感覺上,
感覺瞬息萬變、愛情隨時可能消失。
如果彼此沒有認真、細心去維持,
如果彼此學不會體貼與傾聽、信任與付出,
情緒會有爆發的時候,
好感與耐心會有耗盡的一天,
愛,
會枯竭。
我不願看到這樣的結果,
我努力地維持你對我的好感,並企圖創造更多的好感,
我努力地尋找彼此的契合處,並企圖培養更多的默契,
我努力地挖掘彼此的可愛處,並企圖積聚更多的回憶。
我不知道我是否成功了,
因為有資格論斷的人是你。
我卻知道你是成功的,
感覺寫在我心裡、努力看在我眼裡。
我倆的愛情算穩固嗎?
我不知道,
這一點或許永遠都沒有確切的答案吧!!
畢竟
感情這東西,
感覺這玩意,
隨時在變,
隨時處在不確定的狀況。
而,
人類這生物,
很少有確切弄清楚自己的時刻。
我不知道自己處於怎樣的狀況,
我不知道自己未來要怎樣,
我只知道,現在的我,
就想賴在你的懷裡。
這,
是愛吧?
是一種摻雜了思念的愛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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