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來,

我總認為,

自己沒有任何權利要求你為我作任何事情,

若是有,

那麼這權利的來源和依據,

是憑藉很抽象的、
隨時可能消失的你對我的一點點好感。

愛情是兩個人的事,

愛情的基礎好薄弱,

它是一種虛無飄渺卻又真實存在你我之間的感覺,

言語無法形容、鏡頭無法捕捉、紙筆無法確切描繪。

 

這樣的感覺,
剛出現時,
明顯地寫在我倆動不動靦腆的臉龐、
不甚自然的肢體語言上,
隨著時間的推進,
卻內化到了我倆的日常生活、互動模式、
與不自覺的習慣中去,
僅殘存些許,甚至淡到我倆都無所覺。

 

卻,

在短暫的分離、夜闌人靜時,

在情人節裡,形單影隻的我遊蕩街上時,

驀地湧上心頭。

愛情的基礎建構在沒有實體的感覺上,

感覺瞬息萬變、愛情隨時可能消失。

 

如果彼此沒有認真、細心去維持,

如果彼此學不會體貼與傾聽、信任與付出,

情緒會有爆發的時候,

好感與耐心會有耗盡的一天,

愛,

會枯竭。

 

我不願看到這樣的結果,

我努力地維持你對我的好感,並企圖創造更多的好感,

努力地尋找彼此的契合處,並企圖培養更多的默契,

我努力地挖掘彼此的可愛處,並企圖積聚更多的回憶

 

我不知道我是否成功了,

因為有資格論斷的人是你。

 

我卻知道你是成功的,

感覺寫在我心裡、努力看在我眼裡。

 

我倆的愛情算穩固嗎?

我不知道,

這一點或許永遠都沒有確切的答案吧!!

 

畢竟

感情這東西,

感覺這玩意,

隨時在變,

隨時處在不確定的狀況。

 

而,

人類這生物,

很少有確切弄清楚自己的時刻。

我不知道自己處於怎樣的狀況,

我不知道自己未來要怎樣,

我只知道,現在的我,

就想賴在你的懷裡。

 

這,

是愛吧?

是一種摻雜了思念的愛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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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eniusba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